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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取得房产证时签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郭某某因房屋拆迁获得了一套80多平米的安置房,但该安置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郭某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该安置房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房产证下来后30天日办理房屋过户。
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张某按约定交付出3万元的定金,和20万元的购房款,但房产证办下来之后,郭某某觉得自己卖亏了,以双方签合同时,房子不满足上市交易条件,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张某该如何维权?没办房产证时,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锦盾拆迁安置房律师解析】
本案中,郭某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有效的。虽然签合同时该安置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郭某某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张某可起诉到法院维权,要求郭某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锦盾拆迁安置律师
【锦盾拆迁安置律师提醒】
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无法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对购房者来说风险是很大的,房价上涨卖方变卦、卖方一房二卖等,这些都是隐患。
锦盾拆迁安置律师提醒大家,买安置房虽然价格上有优势,但在买卖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只要一天不过户就是一天的隐患。所以,涉及到房屋买卖、重大财产处分的,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以减少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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