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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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一旦感情破裂,难免走到离婚这一步,在没有不可调和的争议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就可以向民政主管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了。离婚协议除了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房产归属等问题之外,可能还会涉及到约定房屋居住权的问题。
离婚协议上的居信权有效吗?
房产居住权约定有效
【锦盾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房屋居住权的约定,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协议无效情形的,那么协议中所约定的居住权设立就有效。离婚后拥有居住权的一方,依然可以居住在该房产内。
另外,锦盾律师表示:民法典设立居住权的初衷在于保障有所居的公民权益。居住权有很强烈的个人归属性质,只能由拥有居住权的权益人本人居住,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也不能进行继承,一旦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消失。
离婚房产方面的约定
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是分开的,对于设有居住权的房屋,任何人都没有将居住权人驱赶离开房产的权利。同时,设立有居住权的房产,也不能用于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
因此,在离婚协议里面,关于设立房产居住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只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属于合法合规有效的,并且确实是双方意愿真实表达的,就属于有效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是有效的。
以上是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关于“离婚协议上的居住权有效吗”的解答,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咨询锦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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