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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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回迁房卖方不配合过户了咋办


2021年3月,杨女士给自己的儿子买了套房子,计划给将来给孩子做婚房。于是就与马某签订了《回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等马某拿到房产证后,协助杨先生把房子过户到杨先生指定的人名下。
杨女士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马某也将房子将付给了杨女士居住使用。后来马某的儿子取得了房产证,杨女士找马某和其子履行和配合房子过户,但两人一直拒绝配合,而且不承认之前的房屋交易,无奈之下,杨女士只好找到锦盾律师事务所,希望锦盾律师帮住维权。
买的回迁房卖方不配合过户了咋办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了解,锦盾律师得知,原来拆迁房马某已在拆迁之前赠与给了其子马小某,回迁房的房产证下来之后,也直接登记在了马小某名下,但由到马小某常年在外,就委托了其父马某办理涉案房屋的拆迁、回迁等事宜。
本案的关键点在于马某代理权限包不包括“出售房屋”,杨女士与马某签的《回迁房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马小某认为,该协议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自己是在杨女士要求配合办过户手续时,才知道这个事,而且杨女士明知该房不是马某的,还与之签订协议,该协议应属无效,而且杨女士应支付自己相应的房屋占用费。
锦盾律师认为马某与马小某签订的委托书“代我办理该回迁房及房屋往后的所有相关事宜”,按正常人一般的生活逻辑,理应为涉案回迁房和房屋办理完产权证之后的事宜,包括使用、收益、处置和转让等。杨女士基于对委托书的信赖,相信马某有权代理,而且两人为父子关系,且涉案房屋的部分产权也是马某赠与给马小某的,两人父亲关系良好且无联系紧密,杨女士完全有理由相信马某有代理权。因此,马某、马小某应配合杨女士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杨女士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买的回迁房卖方不配合过户了咋办
最终法院支持了锦盾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马小某与杨女士、第三人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向杨女士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锦盾房产律师提醒,买房买卖是大事,在买之前一定要对房屋产权的情况了解清楚,将产权不清晰的责任约定到合同里,避免潜在的风险出现,必要时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再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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