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产案例
首页 / 婚姻房产案例分居后买的房子离婚需要分吗
徐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1年领证结婚,2013年育有一子徐小某,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又聚少离多,两人吵架成了家常便饭,2016年两人就开始分居了,没事谁也不联系谁。
双方也从来没有经济来往,儿子一直跟着王某生活,2021年王某用自己存下来的钱再加上父母的资助按揭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现在徐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王某在分居期间买的房子。
【锦盾离婚律师以案析法】
虽然王某和徐某长期分居,但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分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王某和徐某并没有进行婚姻财产约定,所以分居期间所买的房子归共同所有。
夫妻两人长期分居两地,经济上早已各自独立的情况下,仍采用常规的平均分割方法,难免会造成财产利益上的分配不均衡,长期分居期间财务上都是各管各的,却又因婚姻关系的持续,离婚时不得不忍痛分给对方一半财产,确实会造成不公。
一般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会酌情根据分居时间长短、管理财产情况、生活消费支出等各方面因素,衡量是否需要平分居期间的财产所得。
但不管法院怎么酌定,分居期间的财产都免不了要分给对方一部分,如果夫妻感情确实走到了尽头,是和还是离,锦盾离婚律师建议大家最好尽快做出决定。因为分居并不代表已解除婚姻关系,一旦真正离婚,那分居期间你赚的钱,无论多少,对方仍然有权利分割。如果确实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也要提前签好书面分居协议,约定清楚分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问题。
双方也从来没有经济来往,儿子一直跟着王某生活,2021年王某用自己存下来的钱再加上父母的资助按揭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现在徐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王某在分居期间买的房子。

虽然王某和徐某长期分居,但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分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王某和徐某并没有进行婚姻财产约定,所以分居期间所买的房子归共同所有。
夫妻两人长期分居两地,经济上早已各自独立的情况下,仍采用常规的平均分割方法,难免会造成财产利益上的分配不均衡,长期分居期间财务上都是各管各的,却又因婚姻关系的持续,离婚时不得不忍痛分给对方一半财产,确实会造成不公。

但不管法院怎么酌定,分居期间的财产都免不了要分给对方一部分,如果夫妻感情确实走到了尽头,是和还是离,锦盾离婚律师建议大家最好尽快做出决定。因为分居并不代表已解除婚姻关系,一旦真正离婚,那分居期间你赚的钱,无论多少,对方仍然有权利分割。如果确实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也要提前签好书面分居协议,约定清楚分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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