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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夫妻按份共有房产,离婚怎么分


【案情简介】
吴先生与张女士是夫妻关系,婚后两人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不动产登记为按份共有,张女士占房产份额99%,吴先生占房产份额1%。同时,按房管局的要求,两人还签订了一份声明书,声明1%归吴先生所有,99%归张女士所有。
夫妻按份共有房产,离婚怎么分
后来,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张女士认为房子是按份共同,应该按不动产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吴先生占的1%自己愿意折价支付给吴先生。但吴先生不同意,认为房子是婚后两个人一起买的,这样分割显失公平。两人因此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吴先生想撤销这份不公平的房屋产权登记,试了很多方式都不行,于是向锦盾律师进行咨询。锦盾律师在接受吴先生的委托后,仔细与吴先生沟通案件情况,在认真分析案情之后,锦盾律师结合吴先生的诉求,建议他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平均分割房产,而不是去撤销房屋产权登记。
吴先听了律师的分析与诉讼思路,觉得很有道理,既然自己的思路行不通,换一种思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是一样的。于是在锦盾律师的引导之下,吴先生搜集到了能够证明房屋首付出资及房产性质的相关证据。在庭审过程中,锦盾律师准备充分,凭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以法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了精彩的推理和辩论,说服法官采纳了锦盾律师的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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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该房产张女士和吴先生按50%:50%进行分割,房屋所有权归张女士所有,张女士需支付吴先生房屋折价款78.6万元。
委托人对于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表示专业的事果然还是得专业的人来做,非常感谢锦盾律所的几位律师,对自己的案件很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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