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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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购房者购房一般都需要先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然后再支付购房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先支付了购房款,但出卖方一直没有给购房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产生纠纷该怎么维权?没签房屋买卖协议对方不肯交房怎么办?
房屋买卖协议
【锦盾律师解析】
房屋出卖人不肯交房,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但原业主不肯搬走,无法完成房屋交付使用;另一种情况是出卖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您遇到的是第一种情况,付过房款,过户手续也办完了,对方就是不搬走,购房者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搬走。对方仍拒不搬走的,在不损害对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强制其搬离房屋,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如果您遇到的是第一种情况,就需要提供可以证明你们双方确实存在房屋买卖行为的证据,且购房者已实际支付房价款,即使双方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也有权要求对方积极履行其义务,配合完成房屋交付。
锦盾房产律师
当然,不管遇到上述哪一种情况,当购房者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锦盾律师建议大家,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向法院主张卖方违约,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约定,承担违约损失。
锦盾专业房产律师提醒大家:买房不是小事,因谨慎对待,切记不要因为是熟人或其他原因忽略合同的重要性,买房后签订买卖合同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可放松。不管是买房前,还是买房后,都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房产律师,以免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致使在签合同或者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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